一集節目獲賠達百萬 創北京地區歷史新高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就暴風侵犯騰訊公司《中國好聲音(第三季)》信息網絡傳播權系列案件宣判。判決暴風公司未經授權盜播節目的行為構成侵權,依法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 606 萬元,每期節目賠償金額達 101 萬元。
該系列案件系該院在著作權案件中超出法定賠償上限確定賠償數額的典型案件,其單期綜藝節目賠額在北京市地區創歷史新高。
暴風盜播《好聲音》 此前曾多次因侵權被訴
根據法院查明, 2014 年 7 月 25 日,國家版權局將《中國好聲音(第三季)》列入 2014 年度第二批重點影視作品預警名單。暴風公司在明知騰訊擁有《中國好聲音(第三季)》綜藝節目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情況下,擅自將前六期節目在其平臺提供在線播放。騰訊公司先后 4 次向暴風發出節目下線告知函,暴風依然沒有停止侵權行為,存在明顯的主觀故意。
據了解,暴風公司并非第一次涉及此類侵權現象, 2011 年暴風公司的侵權訴訟官司高達 17 起; 2012 年因盜播云南衛視《士兵突擊》遭到制片方警告; 2013 年因未經優酷許可傳播多部影視劇作品構成侵權,賠償優酷經濟損失29. 2 萬元; 2014 年因未經授權轉播“巴西世界杯”,被央視國際網絡公司起訴索賠 400 萬; 2015 年因侵犯搜狐視頻多段娛樂新聞視頻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被判賠償2. 55 萬元;就 2015 年上半年,暴風公司對樂視網的侵權作品達到 59 部。
據不完全統計,自 2011 年以來,暴風公司因盜版視頻侵權被起訴的案件不斷,包括騰訊、樂視、搜狐、優酷、愛奇藝、央視等數十家版權方,涉案影視劇上百部,賠償金額千萬元以上。
判賠 606 萬元 創北京地區歷史新高
本案中,石景山法院綜合以下幾方面因素確定了賠償數額:《中國好聲音(第三季)》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影響力及極高的商業價值;暴風公司在《中國好聲音(第三季)》被列入國家版權局公布的 36 部重點影視作品預警名單之后,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多次發出預警通知的情況下,無視他人合法權益,仍然在涉案節目熱播期間實施侵權行為,其侵權的主觀惡意非常明顯;暴風公司網站知名度高,廣告客戶覆蓋面廣,且在涉案節目中投放了廣告,可以推斷出被告通過實施侵權行為違法獲利數額較大。
法院認為,法院認為騰訊公司因暴風公司涉案侵權行為所遭受的經濟損失明顯超出著作權法法定賠償數額的上限 50 萬元,為彌補權利人的經濟損失、懲戒惡意侵權行為,酌定賠償數額為 100 萬元,合理支出 1 萬元,六案共計 606 萬元。
據了解,該系列案件系該院在著作權案件中超出法定賠償上限確定賠償數額的典型案件,其單期綜藝節目賠額在北京市地區創歷史新高。
加大懲罰性賠償 推進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以往法院判決來看,一期節目或電視劇集的金額賠償主要集中在 1 萬元到 5 萬元之間。對侵權行為的懲罰力度不夠,是其侵權現象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2016 年 8 月 30 日,中央通過了《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明確提出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完善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機制,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成本,降低維權成本”。 2016 年 11 月 29 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也發布了《關于審理涉及綜藝節目著作權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明確了加大司法保護力度的審判原則。
專業人士表示,加大知識產權侵權懲罰力度成為保護互聯網內容產業正版化發展的必要手段。本案是對加大懲罰力度,增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具體體現,對于有效打擊侵權行為、推動知識產權健康發展做出了示范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