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鋒網5月17日消息,民航局昨日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根據國家空管委的要求,中國民航局將開展無人機四項專項整治工作,分別為民用無人機實名登記注冊;發布民用機場保護范圍數據;逐步規范無人機開展商業運營的市場秩序;調動行業、部門力量配合配合地方政府、公安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加大宣傳力度。
其中,無人機實名制引發了廣泛關注。雷鋒網三月份曾報道,民航局局長馮正霖表示將會研究推行無人機實名制管理方式。而昨日,中國民航局空管行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張瑞慶宣布,目前已經初步完成了民用無人機登記注冊系統的開發。
據悉,系統將于18日上線運行,6月1日正式對質量250克以上的無人機實施登記注冊。此外,還在建立無人機登記數據共享和查詢制度,以實現與無人機運行云平臺的實時交聯。
據了解,實施細則具體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程序》討論稿中。文件由中國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制定出臺。該司負責管理“中國民用航空局民用無人機實名登記信息系統”。細則表示,
自2017年6月1日起,購買民用無人機的擁有者必須按照本管理程序的要求進行實名登記。
對于在2017年6月1日前購買的民用無人機,其擁有者必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實名登記。
而未按照本管理程序實施實名登記和粘貼登記標志的民用無人機擁有者,無人機的使用將受影響,監管主管部門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
用戶需要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網站(網址暫定UAS.CAAC.GOV.CN)中填報擁有者的姓名、單位名稱和法人姓名;個人有效證件號碼(如身份證號、護照號等)或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者組織機構代碼;移動電話和電子郵箱;產品型號、產品序號;使用目的。
無人機生產商需要在實名系統中填報其產品的名稱、型號、最大起飛重量、空機重量、產品類型等信息。
無人機廠商會在產品外包裝明顯位置和產品說明書中,提醒擁有者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中進行實名登記,警示不實名登記擅自飛行的危害,并隨產品提供不干膠打印紙,供擁有者打印“無人機登記標志”。
雷鋒網版權文章,未經授權禁止轉載。